一起普通盗窃案的指纹比对,竟意外揭开尘封10年的恶性案件真相。近日,经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检察院提起公诉,3月6日,法院以盗窃罪、强奸罪、抢劫罪、强制猥亵罪依法判处刘某有期徒刑十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以盗窃罪依法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十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2014年5月的一天晚上,在伊金霍洛旗某矿区,独自在家的小玲被窗纱弹起的声音惊醒,随后一名男子持刀闯入,将小玲手脚捆绑,在实施猥亵后抢走现金1000余元。两个月后,距离案发地不远处再现类似案件:一名男子尾随小华在其进入家门时闯入,殴打小华妄图使其屈服从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但在实施猥亵时小华男友归家,男子吓得翻窗逃离。次年8月,第三起案件更为恶劣:一名男子夜晚闯入小霞家中,以孩子作为威胁不仅对小霞实施了性侵,还抢走1000余元并威胁她不得报警。
“当时矿区监控覆盖率低,流动人口占比大,给侦查带来极大困难。”当年的办案民警回忆道,三起案件提取到了复杂混合的DNA样本,但在当年技术条件下无法分离有效信息。唯一关键物证是第二起案件现场窗户把手上遗留的指纹,但因数据库信息有限,比对始终无果。仅凭被害人口述描绘的犯罪嫌疑人画像,侦查机关耗费数月却一无所获,案件陷入僵局。于是,一枚指纹、一份DNA检材被封存了10年之久,这起系列案件成为压在几代刑警心头的巨石。
2024年6月,一起电缆线盗窃案走进检察官的视线,刘某兄弟二人将进出某煤矿的监控设备损坏,翻墙进入煤矿存放电缆线的库房,将电缆线裁剪运出后进行变卖。检察官敏锐地察觉到,二人曾在伊金霍洛旗多个煤矿工作过,且根据案件细节、作案手法与运输的车辆也与其他煤矿电缆线失窃案相似。面对检察官的讯问,二人均闪烁其词,眼神飘忽,这也坚定了检察官的猜想:二人在说谎!
在此情况下,检察官继续分开讯问二人,最终二人承认曾装扮成煤矿工作人员,几年间潜入多个煤矿盗窃电缆线,数额高达200余万元。在审查过程中,检察官了解到公安机关发现执行拘留措施时采集到的刘某指纹与10年前强奸、抢劫、强制猥亵案的犯罪嫌疑人指纹高度吻合。“因上传比对需要时间,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发现这一情况后第一时间与我进行了沟通。”办案检察官介绍道,检察机关立即启动重大案件回溯机制,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列出多项补证清单。
与此同时,办案检察官仔细梳理了10年前的3起案件,发现诸多关键共性:3处案发地点距离较近,犯罪手法、目标选择、行为模式具有高度同一性,且3名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的体貌陈述趋同,由此认为3起案件极有可能为同一人所为,决定对3起案件进行并案审查。经鉴定,10年前案发现场的DNA为此盗窃案犯罪嫌疑人刘某所留。
检察机关在盗窃罪的基础上追加认定了强奸、抢劫、强制猥亵等犯罪事实,并对刘某多次进行释法说理,充分向其阐释法律政策。最终,刘某交代了其10年前所犯系列案件的详细经过并自愿认罪认罚。
3位被害人得知案件被侦破后哽咽道:“现在终于能睡个踏实觉了。”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同步推进追赃挽损,多次引导公安机关与案涉煤矿企业沟通,核实损失明细,及时查封、扣押赃款赃物。最终,为煤矿企业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2024年12月,伊金霍洛旗检察院对刘某二人依法提起公诉。
(来源:检察日报·明镜周刊 作者:沈静芳 王媛媛 乌宁满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