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十
陕西宝鸡市渭滨区总工会为胡某等11名
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提供法律援助案
【承办单位】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总工会
【关 键 词】农民工 公益诉讼 拖欠劳动报酬
【推选理由】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发包方、承包方层层分包,恶性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的纠纷诉讼。渭滨区总工会与相关部门多方联动,积极为涉案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法院对案件快审快结,及时高效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基本案情
2020年4月,胡某等11人经宝鸡某劳务公司指派,在宝鸡某房地产项目从事真石漆、外墙保温项目施工工作。2021年3月30日,胡某等11人完成与劳务公司约定的全部项目施工工作,劳务公司在支付部分工资后,仍拖欠胡某等11人工资(每人5000—40000元不等)共计22.5万元,经多次催要,该劳务公司仍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胡某等11人向宝鸡市渭滨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经其与劳务公司多次协调无果。2022年6月20日,渭滨区检察院依法对该恶性欠薪案涉及的11名农民工工资数额进行调查取证、确认核实,作出了胡某等11人的支持起诉书。2022年7月12日,该检察院向渭滨区法院提交了涉案胡某等11人的支持起诉书及相关资料。
处理过程
经渭滨区检察院、区总工会的对接联系,区法院立即对这批农民工讨薪案立案。区总工会职工(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指派区某法律服务所主任李某、法律工作者李某某、谢某担任一审案件代理人。为使胡某等人尽快拿到被拖欠工资,代理人详细研究案情,理清代理思路,充分做好庭审准备。最后,在渭滨区检察院、区总工会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法院经审理,判决该劳务公司向胡某等11人支付劳动报酬共计22.5万元,并赔偿2021年5月1日起至款清之日止按照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相关分包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典型意义
一是依法开展检察公益诉讼。本案是由渭滨区检察院支持起诉的公益诉讼,是一起典型的恶性拖欠农民工劳动报酬的群体性纠纷诉讼。这类案件的特点是标的额不大,多数在5000—50000元之间;无欠条,诉讼取证难;送达难。在当前劳动力市场饱和、就业难的背景下,许多不好找活的农民工,往往不加甄别地跟着包工头背井离乡,出现纠纷后搞不清责任主体,更容易受骗,被恶意欠薪。二是建立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工会、检察院、人社、司法行政、法院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信息互通、检查联动等机制,形成对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的有效支持。特别是对涉及人数较多的职工维权案件,通过部门紧密协作配合,能够快速高效解决矛盾纠纷,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关口”前移主动排查化解。渭滨区总工会联合区人社局、区司法局开展民营企业法律法规公益“法治体检”三年行动,及时发现企业劳动用工风险隐患,通过“一函两书”等形式,督促用人单位依法规范用工,从源头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来源:全国总工会